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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房遇到困难,村里不给我批这一地,这个问题找哪些单位去解决?

征地拆迁
2023-03-14 16:14: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我建房遇到困难,村里不给我批这一地,是不给你批地还是不许你建房
  • 你可以去镇政府那边问一下是什么情况
  • 因建房发生纠纷的,双方之间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当地乡级人民政府处理,涉及土地纠纷的,也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其实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法院等部门依法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不批村里同意是第一步,然后需要自己写个建房申请,本村民组组长、会计和3个本村村民签字画押。再到村部找到村支书或者村主任盖村委会盖章。把申请拿到乡镇国土所找片区负责人或者直接找所长,要先查看一下要建房那块地的土地类别情况。只要合格乡镇都会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可以申请递交材料,询问不批的原因是什么
  • 可以到乡镇级人民政府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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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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