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我母亲在**医院做了胆道彩超检查.发现胆囊内有泥沙样结石.回到大港区,于04年9月1日在大港第四职工医院手术,当时做的是腹腔镜,但是术中由于血管破裂改为常规手术.术后周身发黄,腹胀难忍.呕吐!于04年9月10日在天津人民医院做ERCP后,大港医院做出重新手术的决定,11日进行第二次手术,从此加了T型管.并叮嘱于半年后拔除引流管.05年3月份去医院拔管.医院说不成熟,需要继续保留.于05年5月我母亲觉得腹痛,腹胀去医院复查发现肝和胆的各项指标居高不下,住院无果.经家人努力住进**医院.经查为胆管狭窄.施行第三次手术.医院对第二次手术的解释为腹腔内有凝血块未清理干净压住胆管所以导致阻塞,于近日家人了解到是医院在腹部遗忘一金属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