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
仲裁委提起仲裁,一般到不了诉讼那一步。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除因违法犯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且有法定理由。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用人单位并无充足的辞退你女朋友的理由,可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如无果,建议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