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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了低保将财产转移到其它子名下了,父母耕地出租15000元,父母还问要养老费,其实他们不缺钱,都是其它子女出的主意,因为父母得到钱会存到他们名下,其它子女有意让父母去法院起诉,我工资才近600元,我精神病三级,离异,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劳动纠纷
2023-01-24 22:13:5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如果父母没有经济来源、缺乏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月给父母钱不应算是转移财产。但也要看你自己的经济能力,如果你每个月只赚5000元,但每月给父母就有3000元,已经超过你自己工资的一半多,你还要照顾自己的家庭,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了。
    在民法典的法律规定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的情形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__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__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__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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