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双方自愿参加羽毛球锻炼,共有6人参加3人对打,被告接球向对方挥球时,原告站在原地未接球,使球打在眼部,当时原告问是否去医院,原告称无事,一小时后由他人陪同去医院诊断为眼部钝伤,住院诊治,12天出院,医生称诊断效果较好,建议每月复诊一次,未提及需转院治疗或其它。

继承
2006-02-06 20:56: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