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东莞进厂,签合同的时候注意看,里面有一个条款是工期3个月,没有做满3个月,我方原因离职为违约,我方付违约责任,工资以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结算,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纠纷
2022-12-18 14:09: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