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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摔了一跤说腰疼,带医院检查没有任何事,诊断结果是软组织挫伤,关键是没有伤筋动骨没有破皮非要休息几天,上了半个月招呼没有打就走了,过了半年就是昨天他说他的腰还疼要我出误工费,我该不该出他休息几天的误工费

劳动纠纷
2022-12-19 15:05:2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拒绝对方的请求,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对方说是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伤,那要拿出相应的诊断证明。
  • 你好,可以与对方协商具体的赔偿方案,1
  • 您好,是工伤的话您这边需要承担误工费
  • 您好,具体情况要集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 您好,是工作造成的话是应该赔偿的。
  • 在工地上班手严重受伤,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拖欠工伤医疗费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期限内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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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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