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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在公司做工几年时间,因工作忙,另别叫了二个人做事,在工作中出现工伤事故,我要承担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2-12-13 18:22:3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可以认定工伤先。
  • 您好 能否详细说明一下经过么 k
  • 你好 如果是公司授权公司需要负责
  • 这两个人是单位雇佣还是你个人雇佣
  • 你好!你可以找公司承担的。
  •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n
  • 工伤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如下:职工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所引起的;职工必须有人身伤害;职工的人身伤害必须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工伤职工没有法律禁止的行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你描述说明情况
  • 你好,现在做了工伤鉴定没有呢
  • 你好,这个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 你好!如果这2个人又和公司签署劳动合同,跟你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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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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