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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建筑工人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为使自己工作便利,但可能在工作中造成严重隐患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而且是屡教不改,经常性重犯。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啊?

刑事案件
2022-12-11 09:28: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保留证据辞退处理
  • 你好!你可以去派出所报警处理。
  • 你好,根据你描述说明情况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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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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