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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1年花钱买的经济适用房子是用的妹妹妹夫的分房权力。?(我2001年花9万。现在房子价值28万左右)如今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各种登记都在他们的名下。。卖完以后,他们夫妻给我出具了自愿转让产权的字据。我负责他们另一处的高价暖气费。现在房子涨价,我本来也觉得这个房子赚钱了,心想着明后年出售时再给他五万。但是我们石油单位虽然是100%产权,虽然可以买卖房屋,但还是还没有完全放开。很多买卖都是个人行为,我想问;我给他们钱以后,产权无法转让,让他们给我出具赠与手续(经公正机关公正)?他们还能否在讹我,说房子是他的? 问题补充:如果我经过录音,有出资证据的话。被讹以及他们再要钱的可能性大吗? 怎么办对我有利?谢谢请帮我解答

房产纠纷
2007-08-01 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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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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