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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租了个档口,学校租给公司,公司再租给我一年一签合同,押金2万,没给押金条,签好合同后没给合同,但合同有拍照,要求用卡机收钱,餐饮公司扣点28%,原材料每年都涨,就是奶茶价格不让涨,让省成本,但是做奶茶也不能偷工减料,公司里人来喝,给9块钱的餐票还要做2杯,说给个成本,但她不知道的是9块钱餐票还要扣我28的点,公司还要拖欠营业款,提前预支也要拖好几天,我每天7点起床晚上10点打烊,每天15个小时,不就是为了多挣一点麽,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每次一算账,不挣钱;如今11月25号被发现一次私收现金的监控,经理找到我,我给她看了已往收款的记录(里面有卖废品的钱,有卖原材料的钱,有我骑着三轮车去接送学生的钱,有我过生日我的亲人给我发红包的钱,有我订原材料因为疫情发不出来货退单的钱),11月28号学生放假的时候,公司都给我算在一起说有6000多块钱,经理说一次记录5百,我有这么多次收款记录就算1万吧,不然就算她们的工作失误了,她们的失误为什么要算我头上来,我只有一次,有些有后台的没有罚,像我这种没有后台的人,公司想罚多少罚多少,我想请问公司是否有有权力处罚我,签了合同,合同明确写着私收现金罚款500,如今找了公司,公司要罚我8千,不承认罚款就不发以前营业款

劳动纠纷
2022-12-07 23:15: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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