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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家培训机构的老师,我提前三天提交了辞职信,然后工资结算的时候只给了我底薪,并没有给我当时所上的课时费,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2-07 15:20: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有签合同的,有合同按合同约定。履行,如果上课课时平时有给的,就算离职,也应支付上课课时工资
  • 你好!这不合理的,可以申请仲裁O
  • 你好!你可以找劳动局协助的。
  • 不合理,可以后续主张相关。
  • 辞职了,老板还压一个月的工资,不合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合同上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 不合法的,总共是被拖欠多少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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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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