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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见一个女生被人殴打,快要打死了,我去帮助她,那个人差点打死我,我用力反抗但是把人打死了,但是由于情况紧急我没有及时报警,但是有很多路人能证明是那个男人先动的手,请问我犯罪了吗

损害赔偿
2022-12-07 08:06:5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殴打他人的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如果致人轻微伤及以下的,则公安机关可以治安案件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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