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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天津某职业院校毕业生小张与天津某养老公寓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一线护理岗工作。(1)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9月1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2)约定:实行三班倒,如安排小张值夜班,如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不算加班,不支付加班费。(3)约定:如小张提前辞职,须向单位支付违约金10元/日。(4)约定:单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工资形式直接支付给小张,不再为小张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事宜。(5)约定,如出现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需明确法律依据,需依据法律对事实进行分析,需有明确的结论) 问:(1)此劳动合同有哪些约定是合法的,为什么?(2)此劳动合同有哪些约定是违法的,为什么?

劳动纠纷
2022-12-07 15:51: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您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您可以提供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作证之类,如果没有这些,您可以把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袋、工资条或者工资转账记录,如果上述材料也没有,您可以让您的同事、介绍人或者服务对象作为人证证明您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你是单位分配到此单位的还是应聘去的
  • 你好,建议你咨询你的法学老师
  • 您好,您本人有法律纠纷吗?
  • 此劳动合同有哪些约定是合法的
  • 不合法,只要加班就需要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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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