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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打架,双方同意和解,派出所为什么不给销案

损害赔偿
2022-12-07 15:13: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和解,不够成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双方互不追究民事责任。如果构成刑事犯罪还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也是不会销案的。如果不够成刑事那么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事实已经形成了,不可能把记录给你抹掉。
  • 案件立上之后只存在结案的问题,不存在销案的问题,民事和解只是解决了民事问题,行政与刑事问题仍然存在
  • 看严重程度,如果你要是构成重伤或者是轻伤,派出所要想行政处罚的话,销不了案
  • 打架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已经立案的,一般不能够撤案。但受害人可以出具谅解协议,作为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量刑时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如果属于轻微伤的,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以一同到派出所要求撤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派出所对治安案件的调解是要存档的。发生的事件采取和解的方式是最好的,互谅互让,但案件记录必须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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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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