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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有一个财务员工,在我这工作一年,后面可能觉得自已能力强了,就不好好工作,后面他又以离职来要挟,我就直接同意他离职,几天后我就找到新人接替他,结果他不来交接工作,几天后来交接了,就交接了二天,后面发工资的时候,他就说我少发了工资,闹到了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2022-12-07 15:21: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种人,不能惯着,跟她磕到底,不放过一个坏分子!
  • 劳动局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劳动者可以把工资要回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为拖欠工资引起劳动争议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讨要工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应诉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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