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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因为疫情管控原因,作为公司一名普通员工开始居家办公,期间岗位工作并没有因为不坐班而停滞,因为是做地产营销策划的,疫情期间需要宣传的内容甚至比正常坐班时都密集。现在的问题是到了11月15日,我和另外一名员工(我主要是文案方向,她是做平面设计)被告知公司对我们进行辞退,工资从疫情管控开始(10.11)按天数计算,且按照原工资的50%发放,我们不能接受。而且当初招聘员工,公司也不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是大多数本土公司的潜规则,作为打工人只能接受)。所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2-02 10: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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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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