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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委托他人办事,在微信聊天记录反复告知对方自己的条件是否满足委托条件,对方确定满足,在签订合同中未注意对方写进去三个委托事物,在我发现自己反复要求的事物受托方无法完成的,是否可以全额退款

债权债务
2022-12-01 09:30: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情况是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
  •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收取费用后,在未能完成受托事项时,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将预付费用退还委托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你好,委托合同双方可以任意撤销委托,根据过错分配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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