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了十五天不可以起诉。起诉必须在收到裁定书后十五日内提起,否则法院会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对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用人单位过了十五日也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