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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派出所处理不公,复议了,还是原l判

损害赔偿
2022-11-27 00:28: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及时固定证据进行起诉处理。
  • 受害人被打后,如果行为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则在五年内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则在十年内追责;如果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则在二十年内追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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