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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挑衅,导致双方互相群殴,未造成双方明显受伤,但有一方持刀恐吓,未完成伤害,应该怎么处置?

损害赔偿
2022-11-27 18:18: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打架斗殴我方已构成轻伤的,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当事人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建议协商解决,根据你的表述,双方已涉嫌聚众斗殴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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