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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借走我的贵重物品,总价值超过4万元,现在以分手为由不归还

债权债务
2022-11-29 11:00:3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请问是否有相关证据材料?有证据的,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据此起诉,主张拿回款项。
  • 你好 你可以和对方好好协商一下
  • 你好 分手可以要求归还物品
  • 恋爱中的男方为女方花钱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情况是不可以要回。但是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花之钱是女方向其借款的,此种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你好,现在以分手为由不归还,有什么诉求?
  • 借贷纠纷保留证据可以协商
  • 这个偷走的你可以去起诉或者报警的。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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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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