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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2-07 12:15:42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材料不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你好,缺失的材料要尽快补齐,公司不配合提供的可以走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协助您收集材料,办理工伤认定
  • 您好,你这边是遇到什么争议需要解决。
  • 你好,可以据此申请仲裁,主张赔付。
  • 您好,可以补充材料后申请工伤认定
  • 具体是差哪些材料呢?可以补充。
  • 你好,可以补充资料在提交的。
  • 你好!因什么原因资料不全。
  • 你好,还缺那些可以解决
  • 收集证据直接协商解决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你这边还缺少哪些材料,先了解一下情况。
  • 请问准备了什么材料?是自己做的,还是公司给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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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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