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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总公司签署的合同但是一直在分公司上班,现在分公司搬迁不想回总公司能申请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1-21 20:31: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赔偿的,是和总公司签的合同
  • 看您劳动合同的地点是如何约定的了。
  • 你好,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工作地址
  • 可以仲裁赔偿处理认定的
  •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并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法能得到赔偿。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两地之间有多少距离是否在同一市
  • 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已经在非合同约定地上班的,属于已经默认了合同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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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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