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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我在超市上了三个月的班,他们就不用我了,我签了3年的合同,他们应该赔偿我损失费吗

劳动纠纷
2022-11-23 16:25: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他是由于什么原因不用您的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吗?
  • 您好,具体解聘的理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合同编法律赔偿损失规定,合同赔偿损失出现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当按照因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标准,在其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赔偿其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您好,请问有没有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再试用期内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下是没有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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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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