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4、工会的意见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章和盖章等根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