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执行异议被驳回,当时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过了几年还有别的救济途径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08:14: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之诉期间不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过了几年还有别的救济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