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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其他约定事项怎么写

劳动纠纷
2022-10-31 11:00: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下列事项是劳动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等。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还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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