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摄影师与客户预约在汽车站旁边见面,与其前去拍摄。在等待客户期间,突然有一人走到我面前问我:“你为什么拍我的车”我说我在等人,那人说“你小子犟嘴,打他”这时又来四人对我拳打脚踢。一人说“把他的相机抢走”经过一番争夺把我的相机夺走。后来由于报警,110及时赶到把相机和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他们辩解他们的客车本该停在西客站,为了多拉客才停到南站,其他客车车主很有意见,常拍照片已证实他们违规停在南站向主管部门反映,对他们实施处罚。见我带有相机,误以为又是拍他们的客车向有关部门反映,因而夺我的相机。他们没有打我,是一场误会。 经派出所核实情况一: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二:相机内未记录任何内容三:相机是他们从我手中夺走四:相机的眼罩有损坏五:我的手上有轻微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