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朋友合作开了一家公司,按照成立之前的约定,我担任总经理,他担任副总经理;公司成立后,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公司审批权限和财务报销上产生了分歧;我认为日常公司中应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务与职责执行权利,但他认为应相同,因为大家的出资是相同的,所以在日常的报销也好,审批权限也好等等大家都应该是一样的,比如:制度上制定的只有总经理有权审批费用全免,他认为这个他也应该有这个权利.我认为他是不是把股东身份和职务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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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有道理.公司成立后,股东是作为投资者与公司发生法律关系,从公司的经营利润中获取投资回报.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由经理班子来行使.当然,经理班子有使公司资产增值保值的义务,股东或董事会认为经理班子在使使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时,损害股东利益,可以撤换经理班子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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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