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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人整租了一套三室一厅一年,现住了两个月,现在的情况是我和另一人要搬走,合同上写的是如果现在不住了,会以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也就是一个月房租加上一个月押金

房产纠纷
2022-10-14 15:11: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提前不住,实质上就是要解除租赁合同,租房合同只有解除以后,您才不用承担房租,解除之前,您还是承租人,还是要承担房租的。但是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责任,按照您的咨询所做的陈述来看,是您自己不愿意继续承租,而不是因为对方违约导致您不能承租,因而,您需要向守约方承担责任,就是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您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要赔偿的。比如违约金、房屋空置期房租损失等。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处理。建议您跟对方协商解决,比如找人来承租以减少对方的损失。
  • 你好,具体可以沟通 一般租房协议,签订了,都是要履行的
  • 违约金是总租金的20%,超出部分可以不支付。
  • 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合理可以拒绝支付
  • 3年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经房租转租给第三人;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承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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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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