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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失业险之前交了13年,后面解除合同,没有申领失业金,过2个月又继续交了12个月,失业了,这样失业金可以申领吗

劳动纠纷
2022-10-11 12:30: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失业金领取要求在失业之前,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不能是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得是单位开除或者辞退,失业后要在有关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具体金额按累计缴费时间长短分别计算。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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