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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1年租的房子,到今年5月13号到期,我在到期后又交了俩次钱,一次是三个月,今年9月7号我提出不在租了,也附和他合同上的提前2个月提前打照呼不在租赁,我们也约定到13号交房,可9月15号他说有人要租房让我赶紧腾房,我自己的房子也是同一个时间点,我的房客也需要找房,他就一直催我赶紧搬走,这样我也就提前给我的房东解除了合约,而且赔付了提前解除合约的钱,可我告诉我的房东时他说别人不租了,只退我从13号到下月13号一个月的,还有押金,而提前的半个月不退给我,我还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09-30 12:07: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是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别人,然后自己又租了别人的房子吗
  • 你好和房东协商不成的话可起诉追回
  • 你好,需要具体沟通一下。
  • 租赁房屋合同到期承租人不肯搬,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对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保存证据,起诉解决。
  •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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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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