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所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弟是一煤矿的矿工,在2005年12月8日下班回宿舍的路上,被一恶徒无故砍伤,头部有多处伤口,右手肌腱被砍断。我弟和同事合力把行凶者扭送到宿舍,然后打110报警。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矿上的保安把人带走。在民警到达后,该行凶者已被保安释放并潜逃。经询问得知,是矿上的一名队长从保安那里把人带走,并带行凶者去领了工资后,该行凶者才逃跑的。警察则把该队长带到公安局做讯问,第二天释放。我弟则被送入医院救治。我弟目前还没有做伤残鉴定,受伤的右手还在恢复当中,功能受限,其他伤口则已无大碍。 我想问的是:在行凶者已经逃跑的情况下,我们可不可以向保安、队长、该煤矿索取赔偿?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我们更有利?

损害赔偿
2006-01-12 21:08: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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