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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天我去租了一间门脸房,准备开个棋牌室。房主要了我5000圆的定金。说可以帮助我办照,是不是如果我的照他没有办下来这5000圆钱我可以向他收回,还有一个问题:第十二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继使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这是我的合同中的一条,我想问如果国家整顿棋牌室不让我再开了,我还有三个月的房租,是不是可以返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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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10:12: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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