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认识我老公5年,同他住了5年,2003年结婚的,04年我生了一个子,现在住的是我还没认识他的时候他就买了的,业主是他的名字。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同他离婚后,这间房子我有份吗!还有我跟他分了后,他每个月要给我生活费吗?谢谢?我想问问你~~如果我同我老公是和平分的话~~让法院来判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了~~“我们之间的财产如下:结婚前的财产是:房子。结婚后的财产是:工厂,公司,现金100万元左右,汽车一台等。还有我的儿子。我想知道法院会怎样判了~~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06-03-08 17:09: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