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要辞工,但是公司要我再干一个月

劳动纠纷
2022-08-23 09:04: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是正式工吗?可以现在写好离职通知书,防止公司在一个月后又不放人。如果不是正式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离职了的。
    追问:签了合同就是正式工了吗?
    解答:签了合同也是有试用期的,您的试用期是几个月了?合同上一般写的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