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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某公司出资设立的苏北分公司依法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招聘了一批工人。有一年,苏南总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月最低工资为2000元。集体合同生效后,苏北分公司月薪未达到2000元的工人有权按照集体合同获得不低于2000元的工资。为什么错了?

劳动纠纷
2022-08-17 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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