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妹3个,我最小。我也是父母遗留的房子,以前父母再世的时候,父母为了残疾的大哥有人照顾,他们自己到公证去公证,就是到他们全部去世了留给我们兄妹俩个,前提就是我哥哥是残疾人,托我来一直照顾他的起居生活。后来他们没有了,我们拿着他们的公证的材料,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通过调查,问了我大哥他要哇,他哥说要的,那么房产证上改成了我和哥哥的名字,我的名字写在前面,哥哥写在后面。问题我现在是我大哥的监护人,我想问问,要是我大哥现在直接把他的一份子房产的部分可以赠送我可以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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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和具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概念,如果你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可以赠与给你,否则赠与行为侵犯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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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他是可以赠送的,在于他自己,那你也要负责你哥哥以后的生活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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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您的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父母建的,也就是说他的归属人是你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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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哥哥是哪方面残疾?肢体残疾还是精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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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赠与给亲属的具体说明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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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大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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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你哥同意,可以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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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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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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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供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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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个是可以采用赠予的方式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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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哥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呢?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自己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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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可以,但是不建议走赠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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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来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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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法院走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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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