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本人居住的房屋是侨房,老业主在海外去世了差不多有5、6年了,在老业主去世后,我向其儿子(法定继承人之一)借住该房子(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也不用我交任何费用),前两年借我住房子的老业主儿子也去世了,在他们都去世后我把房子装修了。现在老业主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从海外回来继承了房子,并向本人提出以下要求:1、搬走交出使用权。2、交纳这几年使用房子的费用。3、把房子回复到装修前的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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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您陈述的案件情况来看,如果对方确定是该房产的继承者,则在提出收回居住权后若干时间内是需要交出的,但就几年来的费用及装修费用的处理,则需依具体情况而定.鉴于本案情况特殊,建议您带相关资料来我所面谈,以便进一步掌握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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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