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私人老板那里开货柜车的司机事情发生是在2005年9月28日的晚上,我在蛇口集装箱码头提柜出闸的时候被一名男子叫住,该男子说我在开车的时候集装箱的门撞到了他的头,但是我在开车的时候没有看到撞他,我就以为是撞车党,我当时就说给他点钱就算了,但该男子不同意他要去医院作检查,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就给我的老板打了电话,而对方的男子同时也在打电话喊人来.没有多久我的老板和对方的人就到了出事的现场.我的老板到了现场以后就跟对方的人又喊又闹而且还动手打了对方的人,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对方又喊来了一伙人的时候,我的老板也喊了一伙黑社会的人过来,双方就打了起来,就在打的同时我拨了110报警,就在我报警以后我的老板喊的人已经把对方打散了而且对方有一个是重伤.事情发生以后蛇口港刑警支队把我喊去录了口供,而我的老板就藏起来了.他就一直没有露面.然后是我的老板娘就花钱找关系帮助我的老板销案,总共花了20多万元钱才销案,而现在事情都解决的时候我去我的老板那里要工资的时候他说是我的责任而不给我开工资{他欠了我四个月的工资和开车押金}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我要不要负责,我的老板应不应该把欠我的工资和押金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