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一个八毛小串招聘服务员,我和朋友去应聘说好了第二天上班,回到家刚准备休息 主管打电话通知当天去上班,替一个人,下午十点下班,实习期为三天,第二天我跟店长说不干了,没收到店长回复 店长把我删除了,结果中午十二点左右主管打电话给我朋友,问我们俩还干不干,干就明天去(这里的明天是指今天6月27日),今天两点准时到店内帮着店里忙活一会儿又出去跟着发的传单挨家挨户每栋楼,差不多两个多小时左右,回到店内看到店长,店长找我俩谈话,说只留我朋友,让我走 我想知道试用期辞退不应该提前说吗?明知道我出去发传单还等我回去再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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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解除劳动
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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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