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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的遗产问题.我们兄弟三人,我是老二,目前是加拿大公民.哥哥和弟弟是中国公民,在上海.父母的主要财产是位于徐汇区的一套房子(产权房父亲名下),母亲于98年去世,未立遗嘱.父亲于今年(2005)12月去世,在今年5月立有遗嘱,主要内容为将属于他的遗产由我和哥哥继承.我弟弟自96起与我及哥哥不和,起因是因结婚住在我父母家里,与父母因房子空间起纠纷,后父母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判决,给他1万元,让他搬入位于肇周路的属于我父亲的房子.平时他从不负担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的丧葬也不原承担.父亲刚去世,房子产全仍在父亲名下.我们想马上召集弟弟商讨遗产问题.

知识产权
2005-12-20 15:38: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答复如下:
    1.继承需要首先办理继承公证。你弟弟不执行遗嘱,也不办理公证事宜,只有通过诉讼。房产交易中心办房屋过户手续时,一般要根据公证书或判决书
    2.如果你们有能力的解决,当然不用找律师;
    3.如果你是加公民,此事又不能在你返加前办结,你必须办理委托律师或亲友代理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4.房子凭公证文书或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肇周路的房子若无遗嘱,似乎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我们可以免费接待一次,请用手机短信与我联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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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海根律师、熊立民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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