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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定金,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合同纠纷
2022-06-20 09:51: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 如果是无理由的话就不能退呢
  • 没有签订合同,能否退定金有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等等
  • 你好,如果没有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仅出于单方面原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不能退还。
  •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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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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