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订的是无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时间11年,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交由劳务派遣公司,我不同意签订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算违法么?能赔付双倍补偿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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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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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是对的,你有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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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赔偿,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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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