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烘焙店干了4个月,面包从零学起,自己会打蛋糕,现在身上有多出烫伤,有的留疤,有的无疤,但还有未愈合的伤痕,现在想辞职不干了,老板让我免费为她带学徒,什么时候学徒会了什么时候让我走,否则扣我工资,请问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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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板涉嫌强迫劳动,您可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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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在没有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形下找工作,但不可以影响在本单位的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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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