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之前我已为劳动仲裁案件向您咨询了两次,对您的专业技能和对事的认真态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我的官司情况如下: 一审11月21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原以为这个案子是因为很难办才开二次庭,但二次庭豪无新意,纯走过程,10分钟不到即休庭结束,调解不成,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收到判决. 不知你接不接这种小官司,我想把这个官司委托出去,因为看这个样子,官司是要拖到明年了.明年我不一定准时来上海.怕到时候影响官司进程.再说为了这个事跑来跑去不划算. 官司情况大致如下: 仲裁时,我根据合同要求公司赔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另一个月代通金,二年的综合保险,另外,由于对方解约后没有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违反合同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支付以上金额的50%作为额外经济补偿金.(工资按3000)计. 仲裁结果是:对方赔付三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二年综合保险.但工资按2600元计一共10400因本人没有工资条,公司又不提供收入证明,仲裁委采信了被申诉人说的2600元,没有支持额外经济补偿金要求.本人没有起诉,但公司起诉了.

继承
2005-12-15 10: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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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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