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同志:我咨询的问题是:我母亲1953年参加工作,后调到山东一家公司工作,1964年8月遭人报复,被口头通知:“你被下放了,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并给了204元钱。后我父亲一直在本单位反映要求复工等,1972年4月本单位以“中共中央、国务院1967年2月17日通知中第五条规定‘前几年精减下放现居城镇的人员安置问题……,不得回工,交企业和事业单位强求复工。’”为依据,只补发了187元了事,但始终没给下放手续。1999年至2003年单位曾按退休职工报销过药费。2004年9月,我母亲病故时单位按“落实政策”职工发给职工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此前我曾咨询过几个我们当地的律师,他们的答复多种多样,但都缺乏较有力的依据支持。

刑事案件
2005-12-14 12:11: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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