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母亲1953年参加工作1964年8月,遭人报复被口头通知:“你被下放了,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并给了204元钱,后我父亲一直在找本单位要求复工等1972年只补发了187元,但始终没给下放手续。1999年至2003年曾按退休职工报销过药费。2004年9月,我母亲病故时单位按“落实政策”职工发给职工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要求单位补发下放手续、补发40年来的工资副利、报销2004年医药费等。我们应如何办理及方法步骤,其依据是什么?谢谢!

证券投资
2005-12-10 00:59: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