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杭州的打工仔,家父于05年11月14日,因房后过通纠纷被后邻居父子两人打伤,第5\\6条胸肋二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住院医疗中.我们已于05年11月16日向派出所报了案,已用去医药费近一万余元.前几天,家母收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告诉家母,让家父早点出院,不然花了太多的钱,到时候要不回来的,对方情愿去坐牢.家母及为伤心,怀疑是否派出所被邻居卖通,还是真心为我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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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免去民事责任,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明确表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要求对方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要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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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